马帮户外旅行俱乐部

标题: 约伴:2016年2月28日 周日 登砬子山活动 [打印本页]

作者: 翱翔    时间: 2016-2-25 20:00
标题: 约伴:2016年2月28日 周日 登砬子山活动
本帖最后由 西昂 于 2016-2-25 23:45 编辑

鞍子山卧佛传说
   2003年9月5日,大连市民黄刚来到中山区公证处,申请对“卧佛形状”山体享有发现权进行公证。理由是,他发现,站在该市一朝阳坡的最高处向西看,能看到一个酷似仰面平躺卧佛的山体。此“卧佛”长约两千米,五官清晰可辨。该公证处受理此申请后,对现场进行了勘察、摄像、拍照,公证员王兵确认在大连甘井子区革镇堡镇鞍子山有一酷似“卧佛”的山体存在。在出具“公证书”。
争议:十六年前发现卧佛  陈女士看到报纸上刊登的卧佛照片后意识到,黄先生发现的这处卧佛,自己早在16年前祭祖时就发现了。
 据陈女士介绍,她的老家就在甘井子区辛寨子镇前革村。1987年,她在老家祭祖时,偶然发现对面的山势很像卧佛。在以后的十几年里,她向十几位朋友介绍过这个卧佛,朋友们也都说很像。几年前,她还和信佛的朋友一起在“卧佛”的朝阳面埋下了一尊弥勒佛像和一尊观音像。她说,今年七八月份,她来到黄先生经营的农庄联系工作,在闲谈中她把这个发现告诉给了在农庄工作的两个人。
  “当时也不知道还有个发现权,也没有申请公证这个意识,连张照片也没拍。”陈女士说,“我去中山区公证处咨询过,他们说我也可以申请公证,我也要公证我的发现权。” 谁先申请谁先公证 听过陈女士的述说,倒令记者吓了一跳,没想到谁先发现了“鞍子山卧佛”还成了“疑案”。
后来在蓝天山庄还修建了卧佛寺,观佛亭------













活动内容:攀爬鞍子山卧佛一砬子山一由家村
约伴发起:翱翔
联系方式:电话及微信13941164157 不接受短信咨询   QQ:1547717062    马帮户外群    23379827  选择加入以便交流及查收活动照片
线路说明:砬子山一鞍子山一由家村下山,(全程三小时左右)下山后可乘坐 701 诺维溪谷一中山广场车,返回市内
注意事项:可简单带点食品补充一下,下山可自由组织喝羊汤。
建议装备:透气好的刮坏不心疼的衣裤、登山鞋、登山杖、手套、饮用水、有对讲机的带上。
强度级别: 本次登山活动强度及难度中,危险级别中,需要参与人员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毅力和控制能力。无登山穿越经验、恐高者及无户外保险者、18岁以下,65岁以上谢绝参加,特殊情况请与领队联系。

集合时间地点:2016年2月28 周日 上午9点,701路公交车   砬子山   站(麦当劳对面广场)集合准时出发!(建设街到大黑石的公交车也可以到达,自驾车集合地可以停车)
活动费用:公交车费用自理,活动不收费。
公交线路推荐:
701路加车 诺维溪谷  勃朗园 辛博街  创新公司 砬子山 绿城客运站 天虹开发区 辛寨小学 辛寨子 辽无二厂 商务学院 耐酸泵厂 联营汽修厂 机场 迎客路 迎客广场 锦绣路 绿波小区 绿波桥 通信电缆厂 新建小学 沙区医院 盖州街 解放广场 连胜街 太原街 万岁街 体育场 沈阳路 一二九街 青泥洼桥 中山广场

建设街到大黑石     建设街—菜市街—双兴街—北岗桥—新开路—北京街—房地产交易市场—五一广场—振工街—兴工街—沙河口火车站—香工街—车家村—春柳—刘家桥—周水前—迎客广场—迎客路—机场—大商机场前市场—机电厂—商务学院—辽无二厂—辛寨子广场—辛寨子小学—天虹开发区—砬子山—创新公司—由家村—大东沟—千红莲养老中心—乔山墓园—前牧—牧城子—惠通酒家—沙岗子—华侨农场—对门沟—辅机厂—营城子镇政府—营城子—营城子医院—金龙寺沟—北大科技园—双台沟—桥头—连盛度假村—碧海轩—将军山公园公墓—海洋大学—悦海浴场—观海山庄—大黑石宾馆—大黑石
报名格式:翱翔  男 有保险  电话13941164157本人自愿参加此项活动,安危自负,出任何事都不追究发起人的任何责任,我的申明具有法律效力。
              (网名+性别+是否有保险+电话+免责声明)

说         明:如雨雪及雾霾恶劣天气取消活动,请在活动前密切关注
免责声明:
户外活动属于危险运动,出行者必须购买户外出行人身意外伤害险。活动召集志愿者及活动中所有志愿者仅负责协调、组织活动行程,不对活动中安全等意外事件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自愿报名参加者均属认同本条款。

户外保险:       联系电话:13372877911    姜女士    网址:http://cps.jumi18.com/12102/
注意事项:                                                            
1、参加活动者必须身体健康,没有重大疾病(如运动后能加重病情);隐瞒病情者,后果自负,组织者有权利劝病者离开或者护送到集合地点。
2、对于难度较大的户外运动,组织者有权利确定最终参加人员,报名者未能参加,请不要有怨言;遇到特殊情况(恶劣天气、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组织者有权利改变路线和终止活动,参加者必须服从指挥。
3、大家在登山过程中,要团结互助,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必须服从组织者的安排,不得单独行走,否则后果自负。
4、休息时必须注意自己的环保行为,产生的垃圾要自觉带下山,严禁在登山过程中吸烟,请大家积极配合监督。

作者: 翱翔    时间: 2016-2-25 20:03
翱翔男有保险 电话13941164157本人自愿参加此项活动,安危自负,出任何事都不追究发起人的任何责任,我的申明具有法律效力
作者: 自强    时间: 2016-2-26 06:11
报名13009454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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